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首套房限定、降低首付款比例。据介绍,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不再有90平米以下限制;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为30%
从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5年起,邢台市推出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支付物业费提取、共同生活的子女购房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一系列公积金新政策。
二套房贷最低首付降至四成 新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