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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供1000公顷地建租赁房 单次出租不超10年

发布时间: 2017-11-16 14:53:58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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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明确,从今年起的5年里,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农民集体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但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意见》要求,集体租赁住房要合理选取建设地点,促进职住平衡;租金将参考周边住房租赁市场水平。

此外,在集体租赁住房的租金和租期方面,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单次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但如果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内的,出租机构不得拒绝。集体租赁住房也面向公租房备案家庭或人才配租。

为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意见》明确,其不动产权利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项目整体核发,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书。同时,权利证书还应注明: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未经批准,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出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责任编辑: xingtai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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